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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号:桃源县农业局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09-12 18:59 来源:县审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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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 年第2  

(总第146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912    

 

桃源县农业局2014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桃源县审计局于 2017 2 24 日起,对桃源县农业局 2014 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了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计划  

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农业局、常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我市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常发改农 [2014]492 号),计划总投资 3750 万元,其中中央 3000 万元,省、市、县配套 750 万元。按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湘农联 [2014]93 号)田间工程 3417.73 万元:新建灌溉渠 69140 1339.19 万元、新建排水渠 11830 374.46 万元、新建机耕路 7900 212.7 万元、改造机耕路 34526 963.29 万元、维修山塘 158 395.69 万元、新建机耕桥 46 29.57 万元、新建涵洞 375 58.17 元、新建闸门 814 33.71 万元、新建机埠 10.95 万元;工程建 设其他费 188.01 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 34.18 万元、勘察设计费 79.63 万元、工程监理费 34.18 万元、招标代理费 23.93 万元、耕地质量评定费 17.09 万元;预备费 144.26 万元。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2014 年度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在漳江镇、余家坪乡、观音寺 3 个乡镇 17 个村。建设内容:新建灌溉渠 69140 米,新建排水渠 11830 米,新建机耕路 7900 米, 改造机耕路 34526 米,维修山塘 158 口,新建机耕桥 46 座,新建涵洞 375 处,新建闸门 814 个。  

(三)项目实施情况  

1. 招投标情况  

根据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桃源县 2014 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桃发改招 [2014]496 号),桃源县耕地质量管理处委托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分为 6 个标段,于 2014 12 31 日在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标金额合计 2991.36 万元。  

2. 设计 、监理、施工及验收情况    

项目设计单位为湖南省农业工程设计院、湖南省农业咨询中心, 设计资质等级乙级,资质证书编号 A243005845 项目监理经招标产生,单位为 常德沅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证书编号:水建监资字第 20121082 号。工程于 2015 1 28 日开工, 2015 7 31 日完工。 2015 8 1 8 日,桃源县农业局组织本局耕地质量管理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完工验收,并出具了竣工初步验收报告。  

二、工程结算及项目决算情况  

(一)工程结算  

按照“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审计原则,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现场签证单、投标单价、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工程结算资料、竣工图、采取现场抽查、核对、复算等方法,对桃源县农业局 2014 年新增粮食产能建设项目 的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该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 3120.92 万元 ,审定金额 3004.47 万元,审减金额 116.45 万元,我局出具了工程结算审计意见。  

(二)项目决算  

县农业局 2014 新增粮食产能建设项目实际完成工程 总投资 3067.52 万元,其中工程费 3004.4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63.05 万元。  

(三)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  

至审计时,县财政已拨入专项资金 2950 万元(其余 50 万元待审计后拨付),累计支出 2768.95 万元,其中各标段工程费 2705.9 万元,待摊投资支出 63.05 万元(设计费 9 万元,监理费 53.7 万元,初设评审费 0.35 万元),账面资金余额 181.05 万元,应付工程款 298.57 万元。 项目专项资金收支结余 -67.52 万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2014 年新增粮食产能建设项目计划下达后,县农业局按项目的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依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的支出手续基本齐全,票据合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资金使用标准与计划批复相符,没有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项目实施后, 改善了项目区灌排和交通功能,可增强农田供水保水和排渍能力,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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