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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号: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7-09-12 11:50 来源:县审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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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 年第1  

(总第145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2    

  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37日至528日,对201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抽查了相关预算执行单位。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一) 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6 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65320万元(含上划收入5530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9%,较上年增长6.14%,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11,58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85%,较上年增长5.79%;上划收入完成5373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17%,较上年增长6.88%。    

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税收收入110928万元。①地税部门完成县级税收收入54543万元, 较上年减少6587万元,下降10 %。②国税部门全口径完成税收收入56385万元(含改征增值税),较上年增加11212万元,增长24.82%。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54392万元,较上年增加8246万元, 增长17.87%。  

(二)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6 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527715万元,比上年减少18493万元,下降3.39%。分项目情况见下表:  

2016 年度桃源县公共财政支出与上年对比分析表    

金额单位:万元    

支出 项目  

本年支出数  

占比%  

同比增长%  

支出 项目  

本年支出数  

占比%  

同比增长%  

农林水事务  

125279  

23.74%  

-9.86%  

交通运输  

11088  

2.10%  

-37.40%  

教育  

99438  

18.84%  

8.01%  

城乡社区事务  

10299  

1.95%  

-43.19%  

社会保障和就业  

84865  

16.08%  

21.2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6330  

1.20%  

19.46%  

医疗卫生  

64249  

12.17%  

5.33%  

债务付息支出  

2111  

0.40%  

180.35%  

一般公共服务  

32089  

6.08%  

-11.5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811  

0.34%  

-22.57%  

公共安全  

21749  

4.12%  

10.57%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1697  

0.32%  

-12.75%  

住房保障支出  

17343  

3.29%  

-47.76%  

国防  

1028  

0.19%  

18.98%  

文化体育与传媒  

17246  

3.27%  

-1.74%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662  

0.13%  

152.6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5214  

2.88%  

-18.95%  

科学技术  

530  

0.10%  

-64.64%  

节能环保  

14687  

2.78%  

48.11%  

其他支出  

   

0.00%  

0.00%  

二、审计实施情况及评价   

2016 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员参与,于20173月至5月下旬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各审计组按照审计方案中确定的内容和分工,采取抽查与详查相结合,运用核对、分析和延伸调查等审计方法,以财政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从审查财政预算编制和决算报表入手,对总预算会计相关报表进行了认真核对和分析。抽审了财政相关股室经管的部分专项资金,并抽审了县农业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老干局7个部门单位,及国有企业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通过审计,取得了合法、相关的审计证据,摸清了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状况。    

(一)财政收入提质,收入结构优化    

2016 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在我县主体税源创元铝业等企业大幅减收的情况下,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升财政实力,大力培植财源税源,依法治税,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方式,实现并巩固了财政收入企稳向好的态势。财政收入实现逆势增长,收入结构趋于优化。税务部门严征细管,各税种均有不同程度增幅,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和地方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67.10%51.25%。对接上级政策,对上争资力度加大,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的提升提供有效的财力支撑。  

(二)财政支出为民,突出民生民本  

2016 年,我县通过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压缩公务成本、盘活存量资金,清理银行账户,整合国库集中支付功能,增加财政库款调度空间,突出了以“民生民本持续改善”为目标的民生民本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4865万元,比上年增长21.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249万元,比上年增长5.33%。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年度增加支出16807万元;新增人员待遇养老金缴费,年度新增支出12763万元;加快推进教育“三年攻坚计划”,教育支出总额实际达到9943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8.84%,比上年增长8%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预外应收款未及时清收,债务未及时厘清  

2014年至2016年预算外暂付款明细, 2016年底财政预外应收款余额41693.06万元,未及时清收。应收款明细中存在多年无发生额未进行清理的项目,其中2014年至2016年三年无发生额项目46个,金额共计15254.70万元。   

2. 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年底结转结余指标过大  

整理2015年及2016年各预算单位结转及结余指标(含乡镇财政所等单位),2016年结转结余指标单位121个,结转结余指标额度50248.5万元。结转结余指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单位15个,共计42541万元,占结转结余指标的85%。结转结余指标金额5000万元以上单位3个。预算指标执行率50%以下的单位5个。  

3. 个别涉农企业法人涉嫌侵占合作社社员利益  

2016 年,桃源县国钦粮棉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丁某占股36%,国钦棉业占股39%,社员占股25%)实施 “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并经验收后,由县农业局拨入该合作社项目资金95万元。经延伸审计调查,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产未列入国钦粮棉合作社的资产,而是列作了国钦农业科技公司资产(丁某成立的独资公司),将应由全体社员按股份共同享有的资产转入了个人独资公司。   

4 .个别企业通过贷款担保骗取贷款,造成贷款损失  

   

审计延伸调查桃源县惠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现,桃源县盛源茶叶有限公司 2015129日 ,通过惠民担保公司担保向长沙银行贷款200万元,用于公司筹建粗茶叶加工车间及配套设备,并以紫檀茶叶合作社茶园增值部分作抵押, 2016年12月5 贷款到期后无法联系上法人代表,由惠民担保公司进行代偿,代偿本金200万元,代偿利息1.34万元,惠民担保公司扣除客户保证金20万元后,惠民公司实际形成担保损失181.34万元。  

(二)预算执行单位存在的问题    

今年共抽审了县农业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老干局6个部门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城投公司。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各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 县交通局无计划向乡镇拨款1157万元  

2016 年至20171月,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在县小型项目中,无计划向乡镇拨款1157万元,上述资金在2016年交通建设县级配套资金中支出。  

2. 县人防办非税收入未缴存非税专户228.52万元  

2016年末,县人防办将所收取的易地建设费228.52万元未缴入非税专户,而是缴入财政结算专户,其中:本年收取38.52万元,上年结转190万元。  

3. 县人防办违规审批缓交易地建设费13.10万元  

县人防办应于20161月收取桃源县亚历山大医院建设项目易地建设费16.10万元,实际征收3万元,欠收13.10万元。经查,欠收的易地建设费经项目协调组负责人、县人防办负责人在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审批同意于延迟至 2016430日前 一次性交清。但至审计日止,仍未上缴。  

4. 县老干局违规收取老干活动费7.48万元  

2016 年县老干局以“其他收入”的名目违规收取县教育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畜牧局等单位老干活动费共计7.48万元。  

5. 县林业局未经验收提前拨付造林补贴资金,致使项目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现象   

2016 年该项目资金通过财政打卡发放206.65万元,直接拨付到乡镇和单位498.04万元,总共支出704.69万元。在验收之前已全额拨付资金的乡镇占乡镇总额的88%。经抽查漆河镇,发现无验收资料直接拨付31万元,其中通过拨款转移至村级集体组织18万元未用于造林支出,以个人名义通过现金支付13万元,未提供有效的项目验收资料。审计认定存在挤占挪用现象。  

6. 县林业局滞留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33.93万元  

2014 年,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指﹝2014193号、238号下达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87.71万元,由于项目实施未完全达到资金拨付要求,县林业局以财政预算内指标结转资金133.93万元至审计截止日。该项指标已结存2年以上,形成资金滞留。  

7. 县农业局以项目支出名义挤占专项资金348.21万元  

2016 年县农业局通过列支不真实的种子、农药、肥料和劳务补贴等方式,挤占“油料大县奖励”和“一二三产业融合”资金348.21万元,以上资金用于弥补单位人员经费缺口。  

8. 县教育局违规兴办实体问题未及时整改  

 2015 年度县审计局对县教育局违规举办实体问题作去处理,责令县教育局从职能、财务、人员、名称上与县教育教学用品厂完全脱钩,按规定进行清算,原有投资以及因投资及行政职能倾斜所获积累收归县财政。但至审计日止,县教学用品厂除体育器材未再经营外,仍经营办公用品、课桌椅生产与销售等。在职工作人员11人均由县教育局从部分学校全额拨款编制人员中抽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均由财政负担。  

9. 县教育局下属县七中违规购买理财产品  

县七中于201512月底违规公款购买农行茶庵铺分理处理财产品100万元,201615日 赎回理财产品。  

10. 县城投公司建设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并造成浪费68.60万元   

桃源县沅水西岸文化墙工程中标及合同金额1556.60万元,结算金额1862.64万元,变更增补金额306.04万元;文昌阁广场区段浮雕板块篇序起点往沅水上游方向34米处有 122.8平方米浮雕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已安装的浮雕拆除后又设计变更重做,导致直接经济损失68.60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县财政局及各预算执行抽审单位高度重视,正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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