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72号
(总第156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原寺坪乡乡长肖劲洲同志
2009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原寺坪乡下设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站、林业站、水利站、建设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农科站、民政所8个站所。2015年12月末,行政及财政编制人员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11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肖劲洲同志于2009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原寺坪乡乡长,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书记工作,主管经济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12月末,单位资产总计731.55万元,负债总计543.79万元,净资产总计187.76万元。任职期间资产增加324.50万元,负债增加207.90万元,净资产增加116.60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09年11月至2015年12月,肖劲洲同志任期内单位收入总额3963.59万元,支出总额4068.24万元,结余-104.6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肖劲洲同志任期内,单位净资产增加,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会计基础工作及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规;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坚持加快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6.96万元
经抽查发现,2013年2月至2015年乡政府机关用无附件、无领用明细的餐费发票、广告材料发票、酒发票等不合规票据列支,共计6.96万元。
(二)超范围列支3万元
经抽查发现,2013年2月至2015年乡政府机关在经费支出中列支不属于单位预算支出范围的其他乡镇专项拨款3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郑家驿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