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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71号:原郑家驿乡乡长朱振同志2008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24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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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71

(总第155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1122

原郑家驿乡乡长朱振同志

20081月至201512月任职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314315,对因行政区划调整并入到郑家驿乡的原郑家驿乡乡长朱振同志20081月至2015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原郑家驿乡下设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站、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建设站、计生所、农牧技术服务站、民政所8个站所。201512月末,行政及财政编制人员编制23人,实有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12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朱振同志于20081月至201512月任原郑家驿乡乡长,主要工作职责是主管经济工作、协助书记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12月末,单位资产663.69万元,负债326.24万元,净资产337.45万元。任职期间资产增加403万元,负债减少178.85万元,净资产增加581.85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081月至201512月,朱振同志任期内单位收入总额3471.41万元,支出总额3335.91万元,结余135.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结结果表明,朱振同志任期内,财务状况良好,行政运行平稳;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改善了民生;夯实农业基础,引领了产业发展。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14.89万元

经抽查,20132月至2015年乡政府机关用无附件、无领用明细的国税代开化肥发票、电脑耗材发票等不合规票据列支,共计14.89万元。

(二)超范围列支12.5万元

经抽查,20132月至2015年乡政府机关在经费支出中列支不属于单位预算支出范围的其他乡镇专项拨款等12.5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郑家驿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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