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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70号:原寺坪乡党委书记孙孝亮同志2013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24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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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70

(总第154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1122

原寺坪乡党委书记孙孝亮同志

20132月至201512月任职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316317,对因行政区划调整并入到郑家驿乡的原寺坪乡党委书记孙孝亮同志20132月至2015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原寺坪乡下设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站、林业站、水利站、建设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农科站、民政所8个站所。201512月末,行政及财政编制人员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11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孙孝亮同志于20132月至201512月任原寺坪乡党委书记,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12月末,单位资产731.55万元,负债543.79万元,净资产187.76万元。任职期间资产增加164.91万元,负债增加25.18万元,净资产增加139.73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32月至201512月,孙孝亮同志任期内单位收入总额2161.03万元,支出2183.96万元,结余-22.9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孙孝亮同志任期内单位净资产增加,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会计基础工作及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规;改善民生,强力推进了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合规票据列支6.96万元

经抽查发现,20132月至2015年乡政府机关用无附件、无领用明细的餐费发票、广告材料发票、酒发票等不合规票据列支,共计6.96万元。

(二)超范围列支3万元

经抽查发现,20132月至2015年乡政府机关在经费支出中列支不属于单位预算支出范围的其他乡镇专项拨款3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现郑家驿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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