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67号
(总第151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原凌津滩镇党委书记黄春生同志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因全县行政区划调整,2015年12月,原凌津滩镇与原兴隆街乡合并新设立夷望溪镇。原凌津滩镇下辖3个居委会,5个行政村,政府内设办公室、财政所,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社会事务管理站、规划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等6个站所。2015年末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3人(含财政所),借用3人,离退休12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黄春生同志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原凌津滩镇党委书记,任期内主持全镇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12月末,单位资产总计766.34万元,负债总计1193.97万元,净资产总计-427.63万元,与任职期初的净资产-520.11万元相比,净资产增加92.48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单位收入总额2952.99万元,支出总额3173.98万元,期间收支赤字220.99万元(因2015年支出直接调整结余20万元,实际收支赤字240.99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任期内财务状况较好,行政运行平稳。区域经济发展较快,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发展优势产业,产业建设初见成效。关注民本民生,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各项事业取得较好成绩。2015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013年度被评为全县乡镇绩效评估进步单位,期间粮食生产、造林绿化、水源保护工作等单项工作被评为全县先进单位。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镇移民办管理欠规范
原凌津滩镇政府将镇移民办单独建账,独立核算。2014年至2015年,镇移民办收入122.26万元,支出117.01万元,镇移民办费用额度过大,支出较随意。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对审计发现问题,夷望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组织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