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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67号:原凌津滩镇党委书记黄春生同志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24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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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67

(总第151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2

原凌津滩镇党委书记黄春生同志20128月至201512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3710日,对因行政区划调整并入到夷望溪镇的原凌津滩镇党委书记黄春生同志20128月至2015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因全县行政区划调整,201512月,原凌津滩镇与原兴隆街乡合并新设立夷望溪镇。原凌津滩镇下辖3个居委会,5个行政村,政府内设办公室、财政所,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社会事务管理站、规划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等6个站所。2015年末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3(含财政所),借用3人,离退休12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黄春生同志20128月至201512月任原凌津滩镇党委书记,任期内主持全镇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12月末,单位资产总计766.34万元,负债总计1193.97万元,净资产总计-427.63万元,与任职期初的净资产-520.11万元相比,净资产增加92.48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28月至201512月,单位收入总额2952.99万元,支出总额3173.98万元,期间收支赤字220.99万元(因2015年支出直接调整结余20万元,实际收支赤字240.99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任期内财务状况较好,行政运行平稳。区域经济发展较快,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发展优势产业,产业建设初见成效。关注民本民生,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各项事业取得较好成绩。2015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013年度被评为全县乡镇绩效评估进步单位,期间粮食生产、造林绿化、水源保护工作等单项工作被评为全县先进单位。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镇移民办管理欠规范

原凌津滩镇政府将镇移民办单独建账,独立核算。2014年至2015年,镇移民办收入122.26万元,支出117.01万元,镇移民办费用额度过大,支出较随意。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对审计发现问题,夷望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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