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 年第 64 号
(总第 148 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2日
中共桃源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原主任鲁道成同志
2011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 2010 〕 32 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 2016 〕 3 号),桃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 2016年5月7日 至 5月10日 ,对中共桃源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原主任(以下简称县台办)鲁道成同志2011年3月至 2016年4月15日 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一 ) 机构和人员情况
县台办属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行政编制 3 名,实有在职人员 3 人,退休 1 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鲁道成同志 2011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县台办主任,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经审计认定, 2016年4月15日 ,县台办资产总额2.33万元,负债总额17.43万元,净资产总额-15.10万元,相比鲁道成同志任职前,资产增加0.26万元,负债增加12.07万元,净资产减少11.81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任期内,县台办总收入 250.05 万元,总支出 261.86 万元,累计赤字 11.81 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鲁道成同志任职期内,县台办借助市台办第三届“草根文化基层交融常德基层干部交流活动”,积极向台湾同胞宣传介绍我县优美风景及丰富的地域文化 , 宣传改革开放的成果,进一步加深了台湾同胞对家乡的情感,增强了台湾同胞对大陆现状的了解;通过走访慰问,进一步联络了台胞、台属感情。对涉台群体民生状况进行了调查,先后走访了 105 个生活特别困难的台属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就医、就学和住房方面的困难,送出家乡人民的关心和温暖。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列支非本单位人员经手支出 11.03 万元
经抽查鲁道成同志任期内会计凭证 , 发现县台办账面违规列支非本单位人员经手支出 11.03 万元。
(二)违规转移财政资金 31.56 万元至非财政供养单位
经审计,县台办 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 , 累计向县台胞联谊会拨款 55.06 万元,其中无财政预算且未经集体研究审批的共有 31.56 元。县台胞亲属联谊会属于民间社团组织 , 非财政供养单位 , 以上支出无财政预算 , 无支出使用说明 , 未经集体研究。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上报有关单位进一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