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51号
(总第135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中共桃源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王子林同志2010年
1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桃源县审计局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桃源县委农村工作部内设办公室、综合组、财务室、组织人事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室,下属电力公司退管中心。2015年12月末,县委农村工作部行政编制18人,实有19人;部属事业单位编制1人,实有1人;工勤编制1人,借调4人,离退休23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王子林同志于2009年11月至今任桃源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12月末,单位资产总计163.32万元,负债总计212.00万元,净资产总计-48.68万元。任职期间资产减少210.74万元,负债减少364.08万元,净资产增加153.34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单位收入总额17066.12万元,支出总额16959.32万元,结余106.80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审计结果表明,王子林同志任职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一是多措并举抓协调,“三农”发展成效喜人; 二是单位重大经济决策较为科学、民主;三是会计工作逐步规范,内控制度执行较好;四是单位净资产增加,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支出范围165万元
经抽查发现,2013年至2015年县委农村工作部支付公安局、法院、城管执法局等无隶属关系单位拨款共计165万元。
(二)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2.64万元
经抽查,2015年县农村工作部购运动会服装2.64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县委农村工作部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