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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50号:原芦花潭乡党委书记张震同志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2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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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50

(总第134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1122


原芦花潭乡党委书记张震同志

2012 2月至201512月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310325,对因行政区划调整并入到桃源县沙坪镇的原芦花潭乡党委书记张震同志20122月至2015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因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原沙坪镇与原芦花潭乡于201512月合并新设立沙坪镇。原芦花潭乡共辖5个自然村,下属社会事务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规划建设环保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等6个站所。2015年末,政府机关在岗7人,其中在编7人,实有离退休人员10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张震同志于20122月至201512月担任原芦花潭乡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乡党风廉政建设。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12月末,政府机关总资产555.66万元,负债391.02万元,净资产164.64万元。任职期间资产增加66.58万元,负债减少72.58万元,净资产增加139.16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张震同志担任原芦花潭乡党委书记期间,政府机关收入1571.15万元,支出1447.16万元,累计结余123.99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张震同志任期内,始终坚持改善群众生活为目标,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致力于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民生工程不断提升;二是政府财力逐步攀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会计工作逐步规范,内控制度执行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费5.8万元

经抽查,原芦花潭政府机关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以赞助费、工作经费等名义违规收费共计5.8万元。

(二)出借代开财政票据2万元

 经抽查, 201512月芦花潭乡政府机关用政府自领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收据,付赛五龙天然氧品有限责任公司扶持资金2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沙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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