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50号
(总第134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原芦花潭乡党委书记张震同志
2012年 2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因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原沙坪镇与原芦花潭乡于2015年12月合并新设立沙坪镇。原芦花潭乡共辖5个自然村,下属社会事务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规划建设环保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等6个站所。2015年末,政府机关在岗7人,其中在编7人,实有离退休人员10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张震同志于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原芦花潭乡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乡党风廉政建设。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12月末,政府机关总资产555.66万元,负债391.02万元,净资产164.64万元。任职期间资产增加66.58万元,负债减少72.58万元,净资产增加139.16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张震同志担任原芦花潭乡党委书记期间,政府机关收入1571.15万元,支出1447.16万元,累计结余123.99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张震同志任期内,始终坚持改善群众生活为目标,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致力于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民生工程不断提升;二是政府财力逐步攀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会计工作逐步规范,内控制度执行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费5.8万元
经抽查,原芦花潭政府机关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以赞助费、工作经费等名义违规收费共计5.8万元。
(二)出借代开财政票据2万元
经抽查, 2015年12月芦花潭乡政府机关用政府自领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收据,付赛五龙天然氧品有限责任公司扶持资金2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沙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