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49号
(总第133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原杨溪桥乡乡长谭三宝同志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因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原杨溪桥乡与牯牛山乡合并,新乡镇命名为杨溪桥乡。原杨溪桥乡共辖8个自然村,下属社会事务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规划建设环保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等6个站所。2015年末,政府机关在岗15人,其中在编14人,借用1人,实有离退休人员13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谭三宝同志于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原杨溪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协助主持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工作、主管财政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12月末,政府机关总资产788.21万元,负债393.41万元,净资产394.80万元。任职期间资产增加507.92万元,负债增加23.20万元,净资产增加484.72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3年至2015年政府机关总收入2994.24万元,总支出2908.83万元,累计结余85.41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审计结果表明,谭三宝同志任期内财务状况良好,行政运行平稳。谭三宝同志带领的原杨溪桥乡政府班子,在服务“三农”,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加强与县直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衔接,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一方面通过“一事一议”、引进社会资本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搞建设,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品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列支25.00万元
经抽查,2014年至2015年原杨溪桥乡政府机关超范围向非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拨款25万元。
(二)票据不合规29.04万元
2014年至2015年原杨溪桥乡政府违规使用不符合财务和税务相关规定的票据列支工程项目支出29.04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杨溪桥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