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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43号:原漳江镇镇长刘亚敏同志 2012年 3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23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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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43号

(总第127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原漳江镇镇长刘亚敏同志 2012年 3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年1月22日至2月2日,对因行政区划调整并入到漳江镇的原漳江镇镇长刘亚敏同志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因行政区划调整,原漳江镇、原车湖垸乡、原深水港乡合并为漳江镇。原漳江镇共辖有19个居委会、11个行政村,内设办公室、财政所,下设有农业技术推广站、社会事务管理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规划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等6个站所。核定政府机关行政编制人员68人(含财政所,不含其他站所)。实际在职53人,退休56人。站所共有事业编制101人,实际在职80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刘亚敏同志自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原漳江镇镇长,其任期内的主要职责是主持政府工作,侧重财政、安全生产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刘亚敏同志任期初,单位资产1766.97万元,负债1723.45万元,净资产43.52万元。任期末资产1826.45万元,负债1599.60万元,净资产226.85万元。任期内资产实际增加59.48万元,负债减少123.85万元,净资产增加183.33万元。

(四)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2012年至2015年,单位收入总额14240.23万元,支出总额13933.27万元,收支结余306.96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任期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成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一个,千亩高产创建示范片3个。培育扶持种粮大户78户,流转土地达到2.5万亩;引导农民植树造林,油茶低改。落实“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18万元,建成各类项目10个,受益群众达2万人。投入资金400万元实施了福庆山城港涵闸重建等水毁工程建设;自筹500万元新建、扩挖山塘131口,清淤渠道80公里;对漳江垸桃源水电站下游堤段、铁船堰至黄花井大桥段等6处堤段进行了堤垸加固建设。推进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四小”水利工程建设;将全镇近3万人纳入安全饮水工程,并完成了漳江一区、二区的集中供水。根据统计数据, 2015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5.61亿元,同比增长1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亿元,同比增长30%;财政收入突破2300万元,财政保障民生的能力不断加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3万元,同比增长1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0.93万元,同比增长15%。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实现工业发展。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各项赞助性支出等17万元

2015年度,在其他支出中列支其他乡镇等单位新农村建设等17万元,此项支出不属于单位预算支出范围。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漳江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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