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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35号: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杨智斌同志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23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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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35号

(总第119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杨智斌同志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常德市审计局的授权(常审发〔2016〕19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年6月对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杨智斌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秘书组、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组、督查室等11个组(室)。会计核算主体2个:政府办、工会。核定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73人,事业编制6人(食安办)。实际在职84人,其中编内人员68人,编外人员16人(借用人员13人,再就业援助2人,劳务派遣1人),退休46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杨智斌同志于2010年12月至今任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15年12月末,单位资产总计972.49万元,负债总计12.75万元,净资产总计959.74万元。任期内资产增加458.83万元,负债减少21.01万元,净资产增加479.84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单位收入总额7268.14万元,支出总额6973.63万元,结余294.51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任期内财务状况较好,行政运行平稳。杨智斌同志带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项重大决策基本能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办公室系统服务水平。立足服务主题,推进了办公室系统的规范服务、高效服务、精细服务、超前服务。服务县政府中心工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建立健全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指标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改善了政府机关环境面貌。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新农村建设款3万元

2015年度,在其他支出中列支新农村建设款3万元 ,不属于单位预算支出范围。

(二) 在往来中列收列支9.74万元

2015年度收取“烟草打假专项经费”9.74万元,在往来中列收列支。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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