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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32号:架桥镇原党委书记龚剑锋同志 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2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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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32号

(总第116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架桥镇原党委书记龚剑锋同志 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年3月对架桥镇原党委书记龚剑锋同志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架桥镇共辖有12个行政村,内设办公室、财政所,下设有农业技术推广站、社会事务管理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规划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管理站等6个站所。核定政府机关行政编制人员31人(含财政所,不含其他站所)。实际在职14人,退休24人。站所共有事业编制37人,实际在职29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龚剑锋同志于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架桥镇党委书记,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单位资产总计1078.95万元,负债总计1015.49万元,净资产63.46万元。任期内单位资产增加142.38万元,负债减少102.89万元,净资产增加245.27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2年8月至2015年12月,龚剑锋同志任期内单位收入4868.86万元,支出4888.20万元,结余-19.54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任期内财务状况较好,行政运行平稳。龚剑锋带领原架桥镇领导班子,发展优势产业,加快产业化进程,粮油产业逐步实现集约发展,发展水稻种植大户和水稻专业合作社,实施油茶低改。苗木产业实现规模经营。推进建材产业整合升级,以环境综合治理和资源全面整合为契机,规范管理,并成立协会进行集中管控。完成自来水升级改造、新增老内街路灯等基础设施,启动金山粮油商住小区开发、5万吨国家标准粮仓建设。推进水利冬修工程,整治山塘、渠道。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用不合规票据列支9.87万元

2014年列支项目支出3.67万元,租车费3.70万元,列支其他支出2万元。2015年度列支印刷品0.50万元。以上合计9.87万元,所附附件不全,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

(二)超范围列支27万元

2015年度,在其他支出中列支部分乡镇新农村建设款27万元,不属于单位预算支出范围。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架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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