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22号
(总第106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佘家坪乡原党委书记张俊同志2013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年3月16日至18日,对佘家坪乡原党委书记张俊同志2013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佘家坪乡辖9个村,政府内设办公室、财政所,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社会事务管理站、规划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等6个站所。2015年末行政编制27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5人,离退休18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张俊同志2013年2月至2015年12月佘家坪乡党委书记,任期内主持全乡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12月末,单位账面资产总计1820.92万元,负债总计2233.64万元,净资产总计-412.72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3年2月至2015年12月,经审计认定单位收入总额为1238.52万元,支出总额1241.10万元,收支赤字2.58万元。
张俊同志任职期间,推进产业建设, 实施粮食产能工程, 推广水稻复种,发展特色养殖; 努力夯实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完善民生设施,服务重点工程,确保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平稳顺利推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滞留专项资金50.99万元
至2015年末,单位应付未付专项资金50.99万元,其中民政资金16.69万元、再就业援助补贴25.4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8.88万元,审计认定形成滞留。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佘家坪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