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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8号:观音寺镇原镇长文会平同志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0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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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8号

(总第102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观音寺镇原镇长文会平同志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对观音寺镇原镇长文会平同志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观音寺镇辖18个村(居),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社会事务管理站、规划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等6个站所。核定人员编制82人,其中政府机关行政编制31人,站所事业编制82人,现有在编在岗48人,借调2人,临时聘请1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文会平同志自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观音寺镇镇长,任期内协助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12月末,单位账面资产总计3372.11万元,负债总计3836.86万元,净资产总计-464.75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总收入3675.59万元,总支出3895.43万元,收支赤字219.84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文会平同志任职期间,培育优势产业,推进扶贫攻坚, 着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生改善, 财政运行平稳,各项事业创先争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用不合规票据列支19.22万元

经抽查发现,单位凭无附件、无事由、无明细、或自制附件的原始凭证等不合规票据违规列支19.22万元。

(二) 超范围列支各项赞助性支出等16.50元

2014年至2015年度,在经费支出中列支龙潭镇杜家坊村、枫树乡红旗村等单位新农村建设款等16.50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观音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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