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8号
(总第102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观音寺镇原镇长文会平同志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6〕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对观音寺镇原镇长文会平同志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观音寺镇辖18个村(居),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社会事务管理站、规划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林业管理站等6个站所。核定人员编制82人,其中政府机关行政编制31人,站所事业编制82人,现有在编在岗48人,借调2人,临时聘请1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文会平同志自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观音寺镇镇长,任期内协助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12月末,单位账面资产总计3372.11万元,负债总计3836.86万元,净资产总计-464.75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总收入3675.59万元,总支出3895.43万元,收支赤字219.84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文会平同志任职期间,培育优势产业,推进扶贫攻坚, 着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生改善, 财政运行平稳,各项事业创先争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用不合规票据列支19.22万元
经抽查发现,单位凭无附件、无事由、无明细、或自制附件的原始凭证等不合规票据违规列支19.22万元。
(二) 超范围列支各项赞助性支出等16.50元
2014年至2015年度,在经费支出中列支龙潭镇杜家坊村、枫树乡红旗村等单位新农村建设款等16.50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观音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