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0号
(总第94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 28日
桃源县水利局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桃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5月5日至5月19日,对桃源县水利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水利局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经营综合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村镇供水管理站、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土保持局、机电管理站、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抗旱服务队。2015年12月末,局机关行政编制16人,实有14人;局属事业单位编制56人,实有45人;共有离退休66人。
2015年单位机关账套实现收入总额3993.77万元,实现支出总额4086.5万元,当年结余-92.73万元。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县水利局机关能够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手续,核算水利资金收支,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预算资金使用去向,经费收支平稳,账面三公经费控制较好,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单位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执行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造成资金沉淀,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经抽查,2015年县水利局往来科目明细账发现有大部分往来资金是三年前就已经挂账形成的,且有部分往来资金已形成呆账,还有往来资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挂账的现象,单位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
(二)违规出借国有资产
通过抽查2015年的会计账簿和询问财务人员相关情况,发现水利局的一处房产出借给水电建设公司,未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三)往来中列收列支
经查,2015年陬溪垸在“其他应付款——应付单位”科目中核算应记收入117.57万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单位”科目中核算应记支出93.4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县水利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