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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6号:桃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0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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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6号

(总第90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桃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桃源县审计局于2016年5月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桃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称县工信局)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预算组成。2015年末,核定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0人。实际在职30人,离退休31人。县财政局批复县工信局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48.50万元(按30人预算);项目支出435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县工信局决算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791.8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08.30万元,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为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不准确。                

2015年末,县工信局共有资产2012.78万元,负债1825.66万元,净资产187.13万元。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县工信局作为部门预算单位较好的执行了基本支出预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规,年度内实现了收支平衡,财务运行状况良好。但由于单位经历合并、分立较多,往来账目长期未予清理,导致债权债务不实。单位制订了较细化的部门预算,但欠科学合理,实际执行与预算差距较大,上年结转指标、关闭小企业、棚改等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也未进行预算调整。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各项支出142万元

2015年度,县工信局在其他支出中列支部分单位新农村建设及解困资金等142万元,不属于单位预算支出范围。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县工信局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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