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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3号:桃源县农业局2015年高产创建、集中育秧补贴资金和湘米产业专项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6-11-0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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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3号

(总第87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30日

桃源县农业局2015年高产创建、集中育秧

 

补贴资金和湘米产业专项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4月28日至6月10日对桃源县农业局2015年农业高产创建、集中育秧及湘米产业专项补贴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

2015年农业高产创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集中育秧和湘米产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杂粮、花生和棉花等农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新品种育种攻关、新品种区域试验和示范、高档优质稻种子生产、标准化基地建设、原粮检测和品牌宣传。

(二) 资金计划

2015年高产创建、集中育秧和湘米产业项目,计划投资补贴资金640万元,其中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高产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5]57号)计划投资224万元(粮油站实施208万元、经作站实施16万元);《关于下达2015年集中育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5]59号)计划投资341万元由粮油站实施;《关于下达2015年做优做强湘米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5]72号)计划投资75万元。

二、专项补助资金财务收支情况

经审计高产创建、集中育秧和湘米产业项目财务资料,县财政应拨专项资金640万元,2015年末已全部拨付到位。累计支出632万元,项目资金节余8万元。

(一)拨入农业高产创建专项资金224万元,粮油站支出207.98万元,经作站支出15.99万元,合计支出223.97万元,收支节余0.03万元。

(二)拨入集中育秧专项资金341万元,由粮油站负责实施支出340.62万元,收支节余0.38万元。

(三)拨入湘米产业专项资金75万元,支出67.41万元,收支节余7.59万元。

三、审计评价

桃源县农业局根据《湖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2015年粮油棉作物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厅关于2015年全省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指导意见的通知》、《湖南省农业厅湘米产业高档优质稻生产建设及优质杂交新品种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完成了充分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上级要求和方案落实。一是严格资金监管。单独设立会计科目核算专项资金,财务支出手续基本齐全,票据合规,财务账目有专人管理。二是强化项目管理。根据实施方案,督促常桃公路沿线五个核心区域乡镇,按照农业生产的时间节点完成水稻高产示范片建设、集中育秧等任务,优化协调配合,项目实施顺利。三是及时组织验收、测产,评估补助项目经济效益情况,为以后的补助项目实施提供依据,确保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项目为项目区及我县提高农作物产量、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方面取得了实效,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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