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辉委员:
您在桃源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区污水处理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黄花井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造成污水未经处理集中排放的问题
黄花井污水处理厂是2008年县人民政府采用BOT形式由深港产学研究会买断经营权30年而建设的,2009年底试运行,2010年正式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处理生活污水2.5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排放一级B标准,从建厂投产以来,每年都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投诉,反映该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造成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延溪新河,而造成污水直排的主要原因有二点:一是由于桃源县老城区的下水管道未进行雨污分流,而是采用的雨污合流制导致污水处理厂污水量增大,据相关部门监测,现在城区雨污水排放量已大大超过了2.5万吨/日,无法将雨污水进行全部处理排放,一部分雨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了延溪新河。二是厂区设施、设备未进行技术更新改造,深港公司自2010年建成投产以来,4年多的时间未对厂区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污水预处理未按程序操作,快滤池砂粒过细、砂层板结严重,导致进入快滤池的水不能正常过滤排放,长期以来,根据环保部门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量的监测,日污水处理量一直处在1.6—2.0万吨之间,污水处理量未达到设计指数。
鉴于上述问题,今年初,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高度重视,强化监管责任,对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造成污水未经处理集中排放等问题责令深港公司限期整改。2015年4月底,深港公司副总王波于来到桃源,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项整改措施,并逐步付诸实施:
1、在2015年6月底对所有快滤池已板结的砂层进行更换,提升快滤池污水渗滤速度。目前换砂工作已完成。
2、从7月份开始在现污水厂东边剩余土地上再新建4个快滤池,使污水厂处理能力达到或超过原设计标准,减少污水未经处理集中排放的问题。此工程预计在2015年年底完工。
3、在污水处理厂对现有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且污水处理达到或超过设计能力后,仍然有雨污水不能处理。我们将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二、关于城北内河因工业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河水污浊,鱼类大部分死亡,臭气熏天,居民苦不堪言,直接威胁城区居民的食品(蔬菜)安全的问题。
近几年来,工业企业的“三废”治理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明显改善,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工业企业只注重经济不注重环保,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鱼类大量死亡,臭气熏天,给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对此,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已将漳江工业园区县城第二污水厂的建设列入“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内容之一。目前,工程已完成前期征地,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估、工艺论证、施工图设计等一系列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与北京首创公司签订BOT协议,土建工程在7月下旬可开工,预计在2016年3月前可完工并开始试运行,2016年6月1日前可正式运行,桃源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大大改变县城北区的水污染环境现状。环保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我们将建议县政府督促漳江工业园管委会以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在源头上给予控制,凡工业企业进驻园区进行建设前,必须要有治理“三废”的规划方案,并与主体建筑同步实施。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和环保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真诚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和理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四个桃源”作出新的贡献。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桃源县环境保护局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