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玉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偏远困难乡镇扶持力度的建议》(第46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九溪是一个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乡镇。上世纪80、90年代,九溪乡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如九溪乡水泥厂等企业),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着国家经济政策调整,以及乡办企业本身存在产权不明晰、资本薄弱、管理方式落后等原因,企业生产经营不善,且产生大量债务。据统计,九溪乡本级债务达8317万元,其中企业债务6964.8万元,占债务总额的83.73%。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安排化债资金和民生项目上都坚持了“向边远山区乡镇倾斜,向财政困难乡镇倾斜”的原则。2012年开展的乡村干部垫税债务化解工作,县里在九溪乡核实债务的基础上追加化债资金32.56万元。2014年安排九溪乡农村危房改造户数达18个,核拨补助资金15.8万元(全乡村平1.5户,超全县平均水平)。2014年县财政拨付九溪乡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达40.5万元(其中县财政安排30.5万元,乡镇争取市级资金10万元),超全县平均水平3倍以上。
根据国农改〔2013〕23号和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中央不再统一组织乡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不再安排补助资金;地方各级政府债务自偿,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就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尚不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化解乡村债务,但建立了债务化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化解债务。
关于民生项目方面,我局已与有关职能部门衔接,将进一步加大对包括九溪乡在内的偏远困难乡镇的政策扶持力度。2015年,九溪乡农村危房改造户数将达到20户以上;老码头危桥重建列入201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积极争取九溪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力争在两年时间内纳入省商务厅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范围。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桃源县商务局 桃源县交通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