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政协桃源县十二届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
回复
罗超英、黄顺成委员:
你们在政协桃源县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清除人行横道线两端障碍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品位、城市秩序的关心和关注。你们的建议提得很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局一定会认真采纳,认真研究,认真落实。
的确如此,一度以来,县城区大多数人行横道两端一些广告牌、垃圾箱、路灯杆、电线杆、消防栓等林立在道路斑马线两端,确实妨碍了行人通行,影响了城市美观,降低了城市品位。去年底,我局结合城市提质和城区“三改四化”的推进,组织专门力量,安排专项资金,对城区“三改四化”路段的落地广告牌进行了拆除,共拆除落地广告牌618块。今年,是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文明县城创建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国卫复审保牌和文明县城创建一举成功,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创建办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履责,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了市容秩序综合整治,以漳江大道样板街、文昌路、迎宾路、渔父路、建设路、武陵路、桃花大道等路段为重点进行了综合治理,尤其是对影响城市观瞻、影响行人通行的落地广告牌进行了全面清理,凡经我局行政许可已到期的广告牌进行了拆除,对尚未到期的广告牌经与广告业主协商给予经济补偿后再进行拆除,今年来共拆除落地广告牌217块。目前,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落地广告牌全部拆除。对于你们在提案中提到垃圾箱阻碍行人通行的问题,我局组织环卫处进行了现场勘查,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对阻碍行人通行的垃圾箱进行了移位重置,目前已经基本完成。至于路灯杆、电线杆、消防栓阻碍行人通行的问题,我局会积极向政府汇报,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协调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对阻碍行人通行的路灯杆、电线杆、消防栓等障碍物进行移位,最大限度地为行人提供方便,确保行人能快速安全通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城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真诚期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对城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使城管工作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
桃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