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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水利局关于对桃源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回复

2015-10-26 16:3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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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跃忠委员:

    您在桃源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护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2006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我县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人数为62万人,占全县农村地区总人口的70%,确实存在国家投入与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饮水现状和现实需求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我县的边远山区,这种差距更加突出。针对这一情况,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启动了全市农村地区饮水安全全覆盖工程计划。即在2014年至2015年的两年时间,将国家计划以外的农村地区饮水不安全人口全部纳入市县级财政投资计划予以解决,投入与需求的矛盾至少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国家即将编制以农村地区“提质增效”为目的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 “十三五”规划,我们将根据我县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现状,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为目的,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

    由于近些年建筑材料、人力成本的大幅上涨的因素影响,导致建设资金存在一定的缺口。地方政府在能力范围内对这项工作中的资金配套、各方协调、资源整合等方面给予了最大支持。从2006年到2014年底止,全县累计投入资金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约1.5亿元),建成规模集中供水工程45处,其中供水规模在千吨万人以上的水厂有31处,供水规模在200吨以上、10000人及以下的水厂14处,日供水200吨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21处,解决了全县57.92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占总人口的66.31%。

    针对您的提案,我们将通过适当方式,一是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说明因水环境的变化,使用大口井或直接取用河水、山塘水等传统水源对健康造成的直接和潜在的影响,鼓励使用干净、放心、方便的自来水。二是我们将在职能范围内,要求水厂经营者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供水水质,向广大用水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优质的产品,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配合政府完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任务。

    与此同时,我们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管护机制。在水源保护方面,我县将在今年年底将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纳入省级水源保护区,将加大对这些水源保护地的执法保护力度,确保水源水质合格。在水质检测监测方面,已成立了桃源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承担对农村集中水厂出厂水、末梢水的检测,采用定期检测与流动检测、全分析检测和重点指标检测的方式进行,检测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同时,我们将加强水厂自检能力的建设,今年年底,全县31处千吨万人以上的水厂将具备检测常规工艺控制的8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并对水厂出厂水进行实时检测。同时,还有卫生、环保、水务等政府部门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监测检测,通过建立检测数据共享机制,可预测水源水质变化趋势,为政府部门制定水源保护措施和水厂调整工艺参数提供技术支持,从而确保供水水质合格、稳定。关于健全管护机制方面。今年,我县已经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全县所有农村水厂经营业主每年在专户缴存维修养护基金,财政将按1:0.5的比例配套,用以水厂的维修改造。常德市人大也正在调研,拟出台常德市农村水厂管理办法,从而为农村水厂的长效运行提供物质和法律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只有社会各界广泛的参与和大力支持,才能将这些工作做好、做实。我们希望也需要有更多像您这样社会人士深度关注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借此机会,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桃源县水利局

                       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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