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提案委:
桃源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患者手术期间到医院门诊部购药等不合理规定》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提案中所提县人民医院“做手术患者在手术期间被要求在医院门诊或急诊另行缴费拿取麻醉药、止痛药”的情况属实。
针对上述情况,卫生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县人民医院立即整改,方便群众就医。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如下改进措施。
一、可用可不用的药品、耗材,医院不主张患者使用。
二、术后镇痛或特殊病人需要的自费麻醉药品和镇痛泵之类,医院尊重患者的选择权,让患者自主购买。
三、非用不可的自费药品和耗材,医院将认真落实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提前8小时告知患者或家属,征得他们签字同意,并在手术前准备好,以免临时购买,给病人带来不便。
四、医院将加强对相关科室的督查与考核,力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努力让患者满意。
非常感谢对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