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回复

2016-07-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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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琪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桃源纺织印染厂纳入工业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建议》(第102号)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工业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及科研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工业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保护,兴起于工业革命发祥地英国。中国于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保护公约》,目前共有 37个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6年4月,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对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将起到宪章作用的《无锡建议》,认为中国的工业遗产包括:西方殖民工业、洋务派和民族资本企业,以及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社会主义工业等。2006年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2007年国家又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国家文物局将工业建筑及附属物归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重要子类予以明确,表明我国政府已将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列入议事日程。次年,省文物局在全市开展了工业文化遗产试点调查,将当时规模较大、建厂时间较早的国有企业纳入调查范围,其中就有桃源纺织印染厂。2010年8月,省政府委托株洲文物处,对全省工业文化遗产进行摸底调查,我县文物局按照湖南工业文化遗产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指示,配合省、市文物部门对桃源纺织印染厂生产车间进行了调查测绘,并作为湖南省工业文化遗产登记入册。

桃源纺织印染厂建于1969年,原属国家大I型企业,拥有职工6800多名,是省内唯一一家从纺纱、织布、印染到成品服装出厂的企业。2001年,企业改制,由私人老板买断,转为私人股份制企业,更名为“桃源杰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大部分设备都已更新换代了,保护起来意义不是很大。加之我省的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尚未建立名录,暂无可参照的保护项目。

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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