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财政局桃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城基础条件较差社区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建议的回复

2016-07-2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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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英杰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县城基础条件较差社区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的建议》(第47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社区是城镇管理的基础单元和居民安居乐业的基本载体。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社区建设,2011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桃发〔2011〕8号),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级领导联社区和后盾单位包社区的工作机制,落实了社区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逐年增长的保障机制。2013年县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规定,凡涉及社区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日办结,行政性收费只收工本费。2014年制定了《桃源县完美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桃社领发〔2014〕1号)。2016年6月28日第10号县委常委会议纪要明确,我县将从三条途径筹集资金:一是积极对接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由县开元发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贷款;二是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三是争取省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筹资额将达到3亿元左右。按相关程序确定建设范围,分期推进农村和城镇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我县逐年加大对社区的经费保障投入力度,社区工作经费从2006年的6万元提高到了2015年的17万元。2011年以来,每年通过各种渠道拨付资金500万元以上,支持社区新建和改扩建办公服务用房。目前,有15个城市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基本达标;3个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社区前期规划已到位。

今年,我县对社区“双联”单位做了部分调整,主要是对基础条件差的社区给予倾斜,加大联系单位的支持力度。在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在预算调整时将对城市社区的经费保障标准再提高5万元。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民政局

2016年7月12日

签发人:谢永忠 经办人:丁振言

联系单位及电话:桃源县财政局社保股 66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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