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龙腾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据实征收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政策宣传。历年来,我县采取了层层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医保政策的宣传。今年,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由政府牵头,形成部门、医疗机构、村(居)委会多方联动的宣传机制,实行线上线下两手抓。线下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发放印制宣传手册,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并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讲纳入县委党校办班培训计划;线上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网站、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关于依法确定参保对象的问题。一是将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参保对象。二是搞好人口基数的核实。由县人口大队牵头、乡镇配合,对外迁和死亡未销户、空挂户、一人多户等现象进行人口信息整理。做到数据真实有效。三是认真核对参保信息。做到参保缴费按户到人开具专用票据,凭缴费票据、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参保人员花名册,凭参保花名册录入参保信息。
三、落实补助政策。自新农合启动以来,民政部门已对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给予了全额资助,对低保户给予了部分资助。2017年我县在保持对特殊人员资助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由财政部门每人资助15元。这一政策的实施,减轻了这些人员的经济负担。
桃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
签发人: 姜丽斌 经办人:陈虎
联系单位及电话:桃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668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