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民案〔2018〕1号B类
郭兴江、曾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县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截止2017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约21.3万人,老龄人口呈现出基数大、发展快、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老人比重增大的特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
从目前我县养老形势看,养老设施严重不足,民政部门养老床位4357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28张;卫计部门医养结合床位1539张,主要是全县各大医院、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床位;县老干局养老床位46张,主要是老干部活动中心。养老机构主要以公办养老机构为主体,民办养老机构只有陬市镇养老抚养服务中心一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尊老爱老传统文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广大老年人群体及社会的服务需求,已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和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国家对养老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7年,民政部财政部对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专门出台了文件,要求强化政府责任,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医养康复融合发展的全覆盖、智能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对此,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民政部门对如何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并正在逐步实施之中。下一步计划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至2020年,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方面,漳江、浔阳街道各建立1所功能齐全的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每个社区至少建立1家“宜老自助屋”,社区“医养健康屋”覆盖率达到60%以上,服务设施90%以上交由社会力量运营,打造社区养老“10分钟服务圈”。在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每个乡镇建立1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至少建立1家“互助幸福屋”,农村“医养健康屋”覆盖率达到40%以上,服务设施60%以上交由社会力量运营,重点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打造乡村养老“20分钟服务圈”。在适老化设施改造方面,对全县200户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或高龄独居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在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新建住宅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对老旧小区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完善,配套率逐年提高。
二、加大养老服务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选点规划、用地审批、产权登记、运营补贴奖励、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职责。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发挥“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督促协调,确定各成员单位在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评审申报、资金配套、规划许可、医养结合、专业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职称评定、融资和运营风险评估、保险)等方面的职责和责任,发挥党委政府养老服务“保底”作用。三是建立议事制度。对有投资意向、社会力量兴办的3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事一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建立“一门受理、一并办理”的并联审批平台,提高审批效率。
三、增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力度。一是发挥敬老院的功能。在保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前提下,支持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二是扩大公办福利中心养老供养规模。对现有福利中心周边闲置国有土地进行征收、置换,扩大养老规模,增设社会养老床位。三是加强村(居)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和建设。加强对现有的农村幸福院、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化管理,对运营情况好、老人满意度高的城乡基层养老服务设施,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以每年1—2万元的标准对每个基层养老服务设施点下拨专项运营保障经费。并充分利用农村(社区)闲置院落、校舍等场所,通过改扩建等途径,增设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示范点等,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使其成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阵地和平台。
三、以项目带动养老产业发展。一是强化招商,项目带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知名企业和国外先进理念,做大做强养老产业。以政府保障性养老项目为引导,以社会资本投资养老项目为主体,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二是明确布局,示范带动。明确界定县域内养老产业空间布局,在县城东区合适地段,规划建设1平方公里以上的生态养老养生基地,打造一种集养老养生、休闲度假、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于一体的新型休闲养老产业模式,吸引全县及周边区县市中、高收入的老年人到此休闲养老,并通过延伸链条,扩大规模,发挥生态养老养生基地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县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养老项目建设。以现有县福利中心为基础,结合县儿童福利中心、残疾人福利中心拟建,统筹原肉联厂地块,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功能布局,打造县城集养老、托孤、助残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普惠型福利中心。
四、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至2020年,全县确立1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作为实训基地,开展对家庭照护人员、留守妇女、低龄老人、网格员等涉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医疗机构或其它专业机构开展医养两护人才的培训,探索培养医养融合人才。全县建立1支社工服务队伍,发挥社工专业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每个社区(村)至少建立1支为老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健全为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县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至少培育或引进1家以上专业连锁养老机构或组织,每家能连锁2家以上养老机构、能连锁5家以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点。
五、营造尊老敬老氛围。加强社区(村)组织建设,将尊老敬老爱老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挥基层组织的自治作用。培育典型,弘扬孝道文化。开展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约率达到90%以上;养老机构转诊“绿色通道”签约率达100%,有医务室或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开通远程诊疗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并建立健康档案和巡诊台账。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欢迎您今后多提一些宝贵的建议。
中共桃源县委宣传部 桃源县民政局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9日
签发人:祁怀鑫 经办人:文明建
联系单位及电话:桃源县民政局 662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