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水利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回复

2018-08-2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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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水利案〔2018〕4号A类

 

梅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沅水河道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早在2011年,我县就成立了桃源县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场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成立河道综合执法大队,下设了漳江、陬市、夷望溪三个中队,长期开展涉水违法行为执法。今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场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省、市工作要求,对沅水桃源段及一、二级主要支流实行了全面禁采,在打击非法采砂、保护河流生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关于您反映的沅水木塘垸段砂石盗采现象,我局水政大队已多次对其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处罚了黄庆、彭恒宇、李成建、覃志勇等违法当事人,及时有效地制止了违法采砂行为。同时,建立了长效机制,结合河长制工作,大力开展涉水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今年来,已打击非法采砂15起,下达责停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违法采砂案件6起,罚款5.5万元,刑拘了18名涉砂黑恶势力人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水政监察大队将配合县砂石办继续加强沅水桃源段综合执法力度,坚决杜绝盗采砂石行为。

借此机会,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期待您给予我们更多的监督和支持!

桃源县水利局

2018年8月16日

签发人:伍立元 经办人:熊海君

联系单位:桃源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66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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