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艳、覃忠二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沅水二级支流盗采乱挖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将部分执法权下发到乡镇人民政府,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的建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均有明确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河长制工作要求,乡镇政府对于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具有监管职责。近期,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征求<湖南省乡镇村水利事务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将水利行政执法纳入乡镇综合执法,协调辖区内水事纠纷,负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执法工作,配合案件线索巡查;河湖管理方面,乡镇政府落实乡镇级河长制、湖长制,督促指导村级落实乡镇级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开展河湖日常巡查。今年9月10日,县水利局举办了全县水行政阳光执法业务培训班,对基层水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实务培训。
您关于加强对沅水二级支流盗采乱挖综合治理的第二点建议“由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地方政府配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形成打击盗采的高压态势,从而有效遏制盗采行为”很有针对性,确需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为保护沅水及一二级支流河道及其砂石国有资源,目前沅水流域桃源段已实行全面禁采,沅水一二级支流除七处规划审批可采区外也已实行全面禁采。但在实行全面禁采后,由于砂石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沙坪镇镇域范围内沅水一二级支流时有零星盗采沙石现象发生。每次接到镇政府和群众举报信息后,县水政监察大队都在第一时间会同县砂石办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和打击。自2018年以来,县水政监察大队先后立案查处了肖勇华、李月岩、朱昌桂、曹运中、封立君、朱珍宝、朱子林等多起沙坪镇镇域范围内沅水一二级支流河道内非法采砂案。今年10月13日,县水利局在沙坪镇政府召开了涉及沙坪镇、郑家驿镇十余个村(居)的澄溪河流域禁止非法采砂警示教育会。会上通报了近三年该流域立案查处的十起河道非法采砂案,并以案说法,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从而提高当地人民群众对河道生态保护及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目前,该水域盗采砂石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未出现大量盗采砂石的现象。
我县早于2011年就已成立县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场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砂石办)。2018年1月22日,时任县委副书记陈德、副县长陈会龙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河道整治专题会议,就河道砂石乱采乱挖、砂石市场乱象的治理问题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部门和乡镇协同监管。
二位代表,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联合各职能部门,加大河道采砂常态化巡查监管力度,协同各地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借此机会,感谢您二位代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桃源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