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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回复

2020-10-30 14:55 来源: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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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非煤矿山企业压实道路运输“五包责任制产”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观音寺、牛车河、理公港、漆河等乡镇区域内现有持采矿许可证碎石场矿山共7家,到2021年3月21日采矿许可证将全部到期。目前,有效期内的矿山有5家,分别为观音寺镇东风石灰矿(停产)、明雄碎石厂(停产),漆河镇三元桥采石厂(停产)、牛车河镇殷家桥采石场(停产)、三龙碎石场;过期矿山有2家,为理公港群安采石场和青年采石场。上述部分矿山企业的矿产品外运需途经漆河镇。

近两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矿山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管控,在矿山整治行动和日常矿山巡查中,大力开展治超政策宣传,督促矿山严格履行治超主体责任。今年来我县由治超办牵头,组织公路、交警、运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同时采取白加黑、定点与流动、日常加突击,以及利用不停车治超检测系统、治超监控平台等科技治超工作方法,强化了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毁路坏桥的“百吨王”得到根本杜绝,道路运输市场得到了有效规范。

在上述乡镇区域内,纳入我县砂石土矿规划(2019-2025年)的有4个开采区,分别为观音寺镇东风石灰矿、理公港镇群安采石场、理公港镇杨公桥采石场、牛车河镇汤家溪采石场,上述采矿权的设立需按相关程序审批。

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1、全县现有砂石土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将严格执行新矿规,严把矿山设立准入关。

2、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对无证采矿、证照过期后继续采矿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3、加强公路治超源头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涉矿企业的监管,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违规超限装载的企业,将通过约谈、罚款、停水停电、停火工产品、停业整顿等措施,达到按规装载出场的目的。

4、认真开展好治超联合执法打击行动。由治超办组织多部门,采取多方式,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执法打击行动,严管高压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严惩重罚,让超限超载司机不想违、不敢违。

5、依托临时治超点开展好流动治超巡查。在重点线路、重点路段和偏远山区,设置临时治超点,以临时治超点为依托,加大定点打击和流动治超巡查,做到对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有效打击;

6、利用科技治超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利用已建成的不停车检测系统,加大对超载车辆违法行驶行为的打击;利用治超监控平台信息,加强对交警、公路等部门的统一调度,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治超监控系统的利用率。

7、加大公路治超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立标牌、散发传单资料、开动员会等宣传方式,使治超相关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及车主、司机知晓熟悉,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的方式,发动群众对超限运输行为的监督举报,形成社会参与、人人治超。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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