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英、李靖、张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服务制度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分析
社会竞争日趋激烈,青年夫妇工作、生活很难兼顾,规范办学背景下的“三点半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为此,教育部为解百姓燃眉之急,于2017年3月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随后,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也提出了具体意见。2020年下学期,县教育局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开始在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试行课后服务制度。从实行的情况来看,既解决了家长接送孩子的不便,也保证了学生课后学习时间,社会反响很好。
二、现行做法与措施
1.及时调研课后服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县教育局召开县城区及较大乡镇中学负责人座谈会,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达成了共识,并对课后服务的时间和内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与建议。
2.严格规范课后服务工作。县教育局出台《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了全县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及收费标准,决定首先在县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在服务的内容上实行“1+X”模式,“1”是基础课后服务,辅导学生完成作业、组织预习新课、巩固练习、自主阅读等;“X”是素质拓展服务,有篮球、足球、声乐、美术、绘画、田径、茶艺、刺绣等兴趣小组活动。城区10所中小学校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在向县教育局报备的基础上有序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高,个性发展得到充分的施展空间与时间,也让家长安心踏实的工作,解决了他们接送孩子的后顾之忧。
三、解决办法与建议
1.密切家校联系。校方要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向家长及社会宣传课后服务工作的意义及内容,取得他们的认可与支持,以便课后服务工作由县城区向较大乡镇学校进一步推行。
2.加大督查力度。县教育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各学校要对课后服务工作加强督查,保证服务效果,避免课后服务流于形式,杜绝出现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