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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六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回复

2021-08-10 11:36 来源:桃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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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维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在桃源县人大第十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上调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现在各级高度重视。民政部、财政部在2020年6月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去年因受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湘发改〔2020〕21号)精神,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6个部门1—9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我局根据此9份通知精神,为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了1—9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因今年上级相关部门未下发类文件以及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所以到目前为止未发放过价格临时补贴标金。每年,我局都会根据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开展城乡低保统一提标工作。今年,根据常德市民政局、财政局3月23日下发的《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县的城市低保标准要从560元/月提高到57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要提高到391元。5月份,我县已经对全县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全年提标工作。目前我县城市低保实际月人均救助水平已到398.8元,陬市上街社区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2户48人,实际人均救助水平已到424.5元,已远超过市级要求。根据社会救助政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对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都有权向当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可领取适当金额的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欢迎您今后多提一些宝贵的建议。

桃源县民政局

2021年7月10日

签 发 人:罗梓铭             联 系 人:袁春保

联系单位:桃源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662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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