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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水利局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回复

2021-08-14 15:01 来源:桃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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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剑锋、雷艳、黄道权、燕银芳、彭钢英、田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提案主要反映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仍存在:供水水质不优、供水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够、水费收取不合理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此建议:一是加快改革改制提升步伐;二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工作;三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四是加强水资源保护,提倡节约用水;五是突出行业监管。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从2005年启动建设至今,全县累计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314处,其中千人以上供水工程59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255处。自2005年来工程总投资4.3亿多元,其中国家投资2.9亿多元。截止到2020年,全县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水质合格率达97.4%,全县农村居住人口饮水达到农村饮水安全标准。虽然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部分工程存在短板和运行管理问题。为有效解决我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存在的问题,我局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规划,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2020年,我局编制了“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0—2025年)。规划内容主要包括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小型供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与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自动化与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设等五大项,规划保障资金12.9亿元,保障覆盖人口84.58万人,按照规划实施,将全面提高我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试点先行,启动了8+X大水厂建设。为了解决“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2020年县委第21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决定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城投公司当业主,启动8+X大水厂建设,(8即为8家大水厂<整合若干小水厂>:“三里溪水厂、茶庵铺水厂、黄石水厂、两河口水厂、芦花联营水厂、戈尔潭水厂、县城水厂、东城水厂”;X即为“9处不能整合的,千人以上的独立水厂”),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实施农村片的大水厂建设。2021年拟投入1.2亿元,试点建设三里溪水厂、茶庵铺水厂和栖凤山饮水工程建设。三里溪水厂和茶庵铺水厂建设实施后可整合小水厂5个,减少水源地4个,可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1万人。目前该试点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及专家评审,正在进行建设用地调规,预计今年底能够动工,2022年底能通水受益。

(三)落实责任,加强农村供水运行管理。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供水安全。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强化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监管“三个责任”,即县乡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为了对供水工程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出台文件,规范运行管理。①我局及时对《桃源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和制水供水的相应指标等,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提供了执行标准;②制定并印发了《桃源县农村安全饮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技术、物资、人员保障系统,落实了重大事件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了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三是制定水价,规范收费标准。2014年县物价局和县水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和入户管网建设费标准的通知》,对47家集中供水工程制定了水价标准。为水厂运行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为农村减负提供了政策依据。

(四)强化保护,持续推进水源管控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一是县环保部门对千人以上59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划定,实施了保护,设立保护标志,并定期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了检测。二是县农业部门把居民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纳入了乡村振兴的重要整治内容,有效的从源头控制了水体面源污染。三是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依法取缔了全县水面非法网箱养殖和投肥养殖,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水体污染得到了有效保护。四是县水利局严格落实了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取用水许可制度。 2020年我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控制目标为5.56亿立方米;用水效率红线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81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9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以上)。

(五)突出监管,努力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一是对出厂水质进行了定期检测。自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60万元,由县疾控中心对全县49家农村水厂供水水质开展了定期检测,每季度检测1次出厂水、末稍水,检测指标37项。二是安装了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全县31家千吨万人以上的规模水厂安装了水质在线检测系统,实时监测检测PH值、浊度、出厂水余氯等指标。三是建立了水质监督联动机制。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及时通报给县水利、县卫监、县检察等部门,部门及时联动,对水质不合格的水厂进行督促指导、责令整改、处罚和问责。今年第一、二季度水质检测结果均已达标,水质检测合格率达100%。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桃源县水利局

                                 2021年7月16日

签发人:董文武               经办人:刘定满

联系单位:桃源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668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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