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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乡村振兴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回复

2022-09-12 10:38 来源: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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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露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对下段工作进行了筹划安排。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原住居民一定的生活补贴或最低生活保障

1.目前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经核实,乌云界自然保护保护区17个行政村中,其中沙坪镇有10个行政村(向阳村、老屋棚村、乌云界村、竹山村、兰坪村、红官村、沙坪村、湖湘坪、赛阳村、西溪村),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有202户370人、农村特困221人,2022年度1-7月份临时救助140人次、救助金额25.23万元;杨溪桥镇有6个行政村(蔡家塘村、煌山村、十八登村、牯牛山村、冷家溪村、金马村),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98户163人、农村特困34人,2022年度1-7月份临时救助46人次、救助金额4.66万元;茶庵铺镇有1个行政村(古溶溪村),目前享受农村低保的有31户48人、农村特困19人,2022年度1-7月份临时救助2人次、救助资金0.4万元。

根据《常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常民发〔2022〕14 号)相关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单独提出申请。我县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都是坚持群众就近办理,乡镇或村(居)及时受理、困难对象主动发现主动告知、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每月动态调整,严格落实符合条件者“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2.有关办理情况。根据您的建议,经研究,县民政局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定期开展摸排。在之前的工作基础上,由县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股牵头,对乌云界保护区内原居民有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定期摸排,澄清底数;二是继续及时开展救助。在全面排查和主动发现的基础上。对基本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救助政策条件的,每月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遭受各种特殊困难的困难家庭,按政策给予必要的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特别是对于原居民中的监测户、脱贫户、重病户、重残户及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三重保障”,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继续加强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利用发放口袋书、村级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依程序主动求助。在工作中发现困难家庭可能符合条件,但未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申请的,主动告知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相关政策、办理流程,主动指导对象办理。对于出行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乡镇以及村民政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办理。

二、关于坚持以自然保护区放入保护和合理综合利用并重

1.保护区划定及管理权限情况。一是保护区划定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申报,2006年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3339.62公顷。二是管理权限情况。县乌管局、县林业局系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保护区是否可以调规、如何调规应由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2.生态管控规则。2022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过渡期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号),严格人为活动管控,规范有限人为活动审批。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严格人为活动管控,规范有限人为活动审批。

三、关于加大对保护区林下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力度

根据您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大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在今年衔接资金的安排上,县农业农村局已着重考虑乌云界保护区的产业发展问题。一是中央提前批衔接资金868万元中已安排100万元对杨溪桥镇蔡家塘村的乡村旅游产业进行扶持;二是在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672万元中计划安排92万元,目前方案正处于呈签阶段。由乡镇根据保护区内的产业发展现状,择优遴选优势产业进行项目申报,发展林下产业。

2.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在下发的《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资金分配及项目申报方案》中已明确要求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项目实施主体在对带动村进行收益分红的同时,还要对从未享受过产业帮扶的脱贫户、监测户进行每人每年100元的产业发展奖励,奖励资金鼓励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并签订利益联结协议。

3.加强“两有”监测户产业帮扶力度。要求乡镇结合保护区内“两有”监测户的产业发展现状制定“一户一策”与“一户一业”,以发放生产资料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直接帮扶,每户的帮扶资金不低于1000元。

4. 加强村集体经济统筹管理。建议乡镇统筹管理村集体年度收益分红中30%部分的资金,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审批的原则补助给保护区内的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重点是脱贫户与监测户,通过自身发展实现增收。

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涵盖的17个行政村中,有脱贫村10个,脱贫户1299户4050人,监测户59户146人。我县将加强对保护区农户的实时动态监测,充分运用监测帮扶手段,确保符合监测户标准的农户应纳尽纳、应帮尽帮,脱贫户、监测户年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0%,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29日

签 发 人:周慧英                联 系 人:刘柯江

联系单位: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736—661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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