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定于2019年7月26日在桃源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桃源县龙潭镇等11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项目涉及龙潭镇等11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修改方案”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7月26日前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听证会代表。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核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该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情况,并关注桃源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严格遵守听证秩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并对听诊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
5、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听证会:
(一)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患者或酗酒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四)正在监外服刑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五)携带凶器的人;
(六)其他可能妨害听证会秩序的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覃勇
电 话:13549793199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