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收入收费目录清单 | |||
| 2020年7月2日 |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文 件 依 据 | 备注 |
| 一、土地出让总价款 | 以招拍挂等方式出让,合同价为准 | 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 |
| 二、土地出让金 | 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 | ||
| 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 |||
| 三、非省直单位补缴的土地价款 | 国土资厅发【2018】4号 | ||
| 四、土地收益金 | 水田10万元/亩 | ||
| 旱地 9万元/亩 | 财综【2014】7号 | ||
| 林地和其他农用地7万元/亩+实际资金利息+5000元/亩管理费之和确定 | 常自然资发【2019】20号 | ||
|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县城:住宅35元/平方米,其他70元/平方米 | ||
| 漆河镇、陬市镇:住宅28元/平方米,其他56元/平方米 | 湘财综函【2018】1号 | ||
| 其他建制镇:住宅18元/平方米,其他35元/平方米 | 桃政函【2019】号 | ||
|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罚没收入收费目录清单 | |||
| 2020年7月2日 |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文 件 依 据 | 备注 |
| 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 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土地管理法》 | |
|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费目录清单 | |||
| 2020年7月2日 |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文 件 依 据 | 备注 |
|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 | 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招标、拍卖、挂牌的结果确定 | 湘财综【2018】34号 | |
| 二、采矿权占用费收入 | 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 国务院令第241号 | |
| 三、探矿权占用费收入 | 第一个勘察年度至第三个勘察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100元;从第四个勘察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 国务院令第240号 | |
|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合同约定金额 | 打字室和评估所租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