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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

2022-02-10 15:40 来源:桃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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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桃源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情况。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内容按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双公示信息栏目进行公示;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保证2人以上,做到持证上岗,执法时主动亮证,执法人员统一配备执法记录设备,执法过程中全过程进行了笔录、拍照、检查记录等,确保执法留痕;各执法单位严格按上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要求,确定处罚额度,对罚款额度较大的行政处罚案、案情复杂的案子均召开案审会讨论,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处罚案进行审核把关,做到规范、合法、细致;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处罚决定说明理由,阐述作出该决定的原因,做到公平公正执法。2021年我县办理行政处罚10355件(含简易程序),行政许可24281件,行政强制3541件。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情况。一是严格执法资格准入。要求各执法部门及乡镇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推动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无证执法。截至目前,我县共有1836人持有湖南省行政执法证。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我县各执法部门及乡镇共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66人,执法记录仪227台,存储设备69台,其他执法音像记录设备13台。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开展了72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活动,共计培训2276人次,切实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自2019 年机构改革以来,桃源县着力积极开展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改革的调研指导和安排部署工作,改革进行至今,各项事业取得有益成效,综合执法优势凸显,行政执法效率效能得到了显著提升。全县28个乡镇(街道)均已成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人员转隶、招聘、调剂等政策倾斜,目前全县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达400多名,同时设立标准化办公阵地。其中陬市镇作为全国29个、全省3个改革试点乡镇之一,整合了全镇行政执法力量,承担13个县政府部门的100余项行政执法事项的委托,统一综合进行执法,开创了经济高速增长、城镇建设提质扩容的“陬市速度” 。据统计,全县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重点涉及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辖区规划管理、无证商贩乱堆乱放、车辆违规停放、商店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取得了良好效果。结合机构改革,推动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赋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等“五大领域”,在以往扩权赋能的基础上,再次梳理了“上级规定的116项乡镇权力和责任、52项事项清单”和“乡镇(街道)请求增加的13项行政处罚类事项清单”,全面建成了集成、高效、务实、便民的综合执法体制。

4.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情况。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桃源县主要通过案卷评查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桃源县司法局严格按要求对各执法部门开展督查,全年共现场评查执法案卷74本。评查小组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每一份案卷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依据适用、实施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逐一进行现场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执法行为及案卷制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二、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依法行政观念仍较淡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在实践中存在 依法行政难以落实到位,有的领导同志进行决策时,还不能把决策是否合法放在首位来考虑,由此导致行政执法出现程序瑕疵,进而引起行政诉讼风险。同时基层一线许多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与要求存在差距,既不能恪守依法行政的要求,更无从兼顾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有法不依,或者执法不严,或者执法过严。

2.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一是监督力量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编制、人员不足等。从桃源县的实际情况来看,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人员偏少,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建设有待增强,这些都制约了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方式不多,力度不够。目前桃源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主要通过执法证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案卷评查制度、执法监督建议制度等实现,这些制度在运行中缺乏相应反馈机制,执法监督机构的监督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同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方式不多,进而行政执法机关对监督工作的重视也不足。

三、推进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举措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要求,主要举措如下:

1.结合“八五”普法工作,从两个方面切实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一方面抓好各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是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政策理解和执法方式方法培训,切实落实依法执法。

2.大力夯实执法监督工作的资源基础。一是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岗位建设,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强、本领过硬的执法监督队伍;二是除司法局这种全县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外,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明确本部门内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机构,二者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全方位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3.用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促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健全发展。一是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通过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倒逼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及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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