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漆河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办常务副主任、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漆河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大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力度,依法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漆河镇大力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进实施镇政务服务改革,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跑一次”向办得快、办得好推进。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漆河镇加强镇政府法律事务审查能力建设,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均经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实现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2021年漆河镇编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将四方面内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且意见分歧较大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
3、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漆河镇强力推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立案前调解,组织安排有关驻村干部、领导进行调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立案前调解率100%。与此同时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信息互通机制、重大行政争议共同协调化解机制和法律适用研判机制。
4、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漆河镇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支持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5、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漆河镇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强力提升队伍法律素养
1、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漆河镇已经积极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覆盖,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均已上墙。
2、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漆河镇相关执法部门更加注重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让执法既有刚性、又有温度。
3、强化干部学法意识。漆河镇通过扫黑除恶等专题会议、投放屏幕观看宪法视频、组织参加普法考试等形式,增加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引导干部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从而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漆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调解矛盾纠纷245起,涉及金额2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100%。同时,漆河镇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强漆河镇诉调中心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录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漆河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组织各部门进行普法。本年度漆河镇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普法活动,悬挂横幅百余条,各类宣传纪念品千余份,宣传单二万余份。
六、存在的问题
漆河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现阶段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方法尚未突破上级的要求,形成方式方法的特色创新。
2、部分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够强烈,学习动力不足,法律素养有待加强。
七、2022年主要安排
漆河镇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主要安排如下:
1、早谋划,强责任,确定全年工作要点。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强培训,增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3、健制度,抓执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
4、抓普法,造氛围,扩大法制宣传范围。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紧抓辖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法制宣传经费的投入,积极改善法制宣传必备的通讯、交通工具,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