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林业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2-03 13:34 来源:桃源县林业局
字号:【

202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立足部门职责,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科学民主集体决策,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服务理念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现就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按照《桃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新时期林业系统法治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依法制定《桃源县林业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各负其职、协作配合,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2、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县域内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3、强化廉政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执政。

(二)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法治意识 。

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完善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执政学习和培训制度。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自身带头学法普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组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研讨2次,集中学习共6次。邀请县委讲师团讲师举办意识形态、《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内法规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专题讲座,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近两年共举办专题讲座3次; 二是多形式组织全系统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20年7月1日实施的《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完成全局干部职工法宣在线学习考试任务和全体党员的学习强国学习任务。一年来,共组织各类形式培训,完成党内法规学习竞答知识测试215人次。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整体法治观念。

(三)健全集体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议事。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专题会议制度,遵循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召集各职能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推行科学、民主、合法性和专家论证机制,确保决策无误,责任共担。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出谋献策,解答法律问题、审查和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为合法性和集体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意见或建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简政放权。

新《森林法》颁布实施,为林业改革打开新篇章。2020年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推行“一站式”的林木采伐许可服务,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效率,提升林木采伐管理水平,进一步方便林农,积极推行简政放权。在扎实推进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服务的基础上,着力提升“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同时,根据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行政权力,实行动态管理。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制定的林业规范性文件,必须于法有据,制定内容不能与上位法相低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事前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提交审查意见报送县法制办统一登记。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制度。

(六)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不断探索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基层林业站负责人带好三支队伍的“一带三”森林资源管理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模式,有效增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极大提高了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效率。2020年共完成118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组织20人参加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行为均统一持有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依职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和权责清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2、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承诺时限办理或即时办结;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实行一次性详细告知办事流程和所需资料。2020年共审核办理征占用林地项目53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681份,森林植物检疫证1433份。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相对人投诉事件。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一是严把行政案件审核审签关,2020年共查处和审查监督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8起,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公正、公开、文明执法,无复议诉讼案件。开展破坏林地资源违法案件“回头查”,组织专班按期验收,确保按照省局标准修复回收林地;二是正确处理好行政机关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关系,探讨两法衔接机制和涉嫌刑事案件移送事务,共移送涉嫌刑事案件5起;三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对全县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深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高端高效高质量发展,有效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4、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我局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各项事务工作,指定局分管领导、联络人和局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复议和诉讼事项,聘请法律顾问,坚持行政首长出庭积极应诉。 2020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5、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桃源县林业局实行七五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意见》,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防范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精准脱贫攻坚、林业结构性改革、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康养旅游等重大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 2020年7月1日实施的新《森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宣传新《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严厉震慑违法分子,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6、开展行业专项整治。一是推进全县各乡镇野生动物养殖野生动物的退养转产转岗,分类处置,落实“一场一策”,有效推进野生动物养殖场规范、平稳、有序、有效退养转产转岗,最大程度降低养殖业主经济损失和环境影响,从源头上控制野生动物管理领域的公共卫生风险;二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是开展图斑森林督查专项行动,摸排核查有违法行为的予以严厉查处,确保我县林区秩序的和谐稳定。

7、全面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桃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林业执法实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行政执法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林业大厅及基层各林业站办公区公示栏,公开各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和行政执法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行为,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并实施动态管理,从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8、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阶层监督,2020年及时答复人大建议3件、政协委员的提案3件;另一方面,对与社会关注、群众利益相关问题及上级督查相关事项,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及时逐项提出整改意见予以落实,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调解与调查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涉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受理、交办和反馈工作,依法引导广大林农群众通过法律合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无涉林越级上访信访件,涉林信访件按时办结8件。

(八)加强“七五”普法总结检查,督导提质增效

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自查、督导、总结等工作,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整改,补缺补漏,并总结典型经验,确保自查督导和整改到位,按时将“七五”普法以来八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整理归档,有效推动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我县是全省重点林区县,点多面广,新时代的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新时期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宣传有待进一步推进,依法普法治理的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度、广度更待进一步拓展。

(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还不够深入到位,相关股室在组织、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不多,对公众意见尊重吸纳程度不够,公众参与的动力不足。

(三)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各部门行政职能组合转变存在管理和配合上的问题;新阶段上下级职能、职责有待衔接后的细化;部门之间事务有待更紧密的配合。

(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新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不够、掌握不够透彻,执法素质和责任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还正在起步阶段,在具体实施上不够深入全面,每一位执法人员严格遵守“三项制度”的规定还需更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满意率和知晓度。一是经常性的深入乡镇村开展 “上门式普法”和开展专题性的普法宣传活动,解答群众想知道的问题,提升群众普法满意率;二是实现多层面宣传,以点及面、见缝插针式的普法宣教模式,努力将法治宣传和行业治理工作融入到林业各项工作中,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知法、自觉守法意识,提升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关注度。

 (二)进一步健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厘清林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细化决策流程,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林业行政职能的变化,梳理细化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责任清单制度的落实。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重点针对制约林农经营者、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更好地向市场和社会放权。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这条主线,围绕防范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精准脱贫攻坚、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康养旅游等重大部署,以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重点,狠抓落实,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我局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着重加强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执法,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事前培训,事中个案指导,事后案卷评查的方式,多渠道对行政执法进行指导和监督。

桃源县林业局

2021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