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3月7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政务公开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政务公开办。电话:0736-662032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6年我县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我县专门配备了119名工作人员,其中兼职人员116名,设立了桃源县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117处,并开辟了桃源县政府网站电子阅览室、数字电视阳光政务版块政府信息查阅平台。截至2016年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健全了组织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异动情况,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分别调整充实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县、乡、部门三级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
2、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夯实基础、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要求,先后修订完善并发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用于指导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3、完善考评机制。在考核分值上,全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权重实现历史性突破,考核分值由往年3分提高到10分;在考核机制上,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的方式,细化了考核办法,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
4、加强业务培训。10月11日,桃源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宏秋,市政府办副主任张智慧、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科长李红等领导出席,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和政务公开专干、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分管负责人和政务公开专干共约300人参加了会议。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全县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素质,必将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全面建好了三个平台
1、县级公开平台。主要建好两个大厅:1.实体大厅的建设。通过以实施通过反复汇报,多方争取,政务大厅建设终于挤进了智慧城市暨市民中心建设项目的笼子,规划建筑面积1万㎡,将一举扭转掣肘我县政务中心发展的场地瓶颈,彻底解决“两集中三到位”改革中关键的“部门成建制集中进驻中心”的问题。目前,征拆等各项前期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同时,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优化服务的有关精神,以实施统一标牌标识、流程管理、投诉受理等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将交警、地税、人社等分中心纳入日常管理,不断推进了外部大厅高效、规范运行。2.虚拟大厅的建设。主要是“三抓”:一是抓平台搭建。到目前为止,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6家单位已全部接入,实现了单位全覆盖;全县227个行政许可项目已全部挂网,实现了项目全覆盖。二是抓组织领导。今年我们召开了44家网上政务应用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会议,从领导层面保障了此项工作的推进。三是抓实时应用。会同县优化办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上门督导,下发督查通报,从而保障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12月底,办件量达4.7万件,列全市区县前列。
2、乡镇公开平台。乡村两级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全县27个乡镇便民中心和村级服务平台建设已全部纳入全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内容,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支持。项目分二期建设, 2017年底将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3、网站公开平台。主要通过“三个加强”来推进:一是加强日常维护。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各单位明确一名专干负责24小时在线,落实网站的日常维护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公众实际需求,拓展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新开发了桃源手机报这一新型网络平台,让城乡居民更加能够方便、快捷的感受到政府网站的服务。三是加强资源整合。通过全面梳理政府业务事项,逐步丰富了网站服务内容、完善了服务框架,结合用户使用习惯,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功能,为用户提供直观有效的导航方式,提高服务人性化程度,方便公众在线获取政府服务。通过电子政务办总揽网站建设,全县各单位对接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页由原来18个栏目设置为26个,基本形成了“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个中心”的政府网站网络框架。
(三)全面拓展了公开内容
1、明确了公开责任。为细化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县政府办印发了《2016年全县政务公开要点》(桃政办函〔2016〕28号),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6大项24小项任务进行逐一分解到县直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通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公开时限、强化督促考核,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公开实效。
2、规范了依申请公开。为适应乡镇撤并和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式,更好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务公开办及时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对依申请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监督方式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等提出了统一标准,不断推进了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统一了公开内容。为切实解决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栏存在的内容不规范、不实用等问题,今年来我们创新工作举措,实行“统一制定公开栏模板、统一规范公开栏内容、统一明确公开栏位置”等三个统一,确保了公开栏内容的规范化、实用性。如在公开栏内容方面,我们分别对乡镇政务公开栏提出了8项必须公开的内容,县直单位提出了9项必须公开的内容,这些内容涵盖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和办事服务的方方面面,真正发挥了公开栏便民、利民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桃源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0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00条。县委、县政府利用各种会议宣传部署、发文督办,要求发布政府信息的相关单位及时主动采取公开墙、会议、文件、局域网、政府网、图书、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桃源县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2件。其中当面申请42件,传真申请10件,电子邮件申请21件,网上申请56件,信函申请20件。从申请的内容看,大约50%是涉及行政许可审批类信息,30%是涉及服务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类信息。在已经答复的23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25件,占总数的97%,主要涉及民生政策等信息。如陬市镇吴启武申请查阅棚户区改造文件,县住建局及时给予了回复,老人十分满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7件,占总数的3%,主要涉及宏观经济等相关信息。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不知晓依申请公开获得政府信息渠道。随着《条例》的广泛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优质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将呈良性发展态势。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56000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2000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000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500人次、网上咨询30200人次。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98000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桃源政府网站、桃源财政网、桃源人事人才网、桃源教育信息网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县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县政务中心,76个相关部门和27个乡镇分别由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016年,我县对公民、法人提请的依申请公开未收费,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约20万元,用于《条例》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支出。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16年,我们把县政务中心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一是政务大厅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服务县域经济,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出台了桃源县建设领域分段式联审联批暂行办法,推进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三是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个别领导认识有待提高。由于认识不足,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二是经费投入不足。2017年,我们将继续争取领导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建设,普及公开层面,不留死角;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代办点建设;按照“两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通过对县政务大厅窗口进驻部门进行调整,打造以县政务中心为主要平台的便民、公开、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附件
2016年度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00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700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8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3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3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3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3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3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3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3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1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1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1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