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常德市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桃源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7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政务公开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上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政务公开办。
电话:0736-265236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4年我县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年初我县专门配备了119名工作人员,其中兼职人员116名,设立了桃源县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117处,并开辟了桃源县政府网站电子阅览室、数字电视阳光政务版块政府信息查阅平台。截至2014年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体系。
1.及时调整了领导机构。我县成立了由唐汇诰任组长、李雨初、陈章杰(常务)、李卫民、郑兴进、张志红、杨凡、唐汇京、胡见可为副组长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局务公开、校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医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统一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下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安排了专门人员,编制了专项预算经费。
2.领导重视。我县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来县政务公开办视察指导工作。
3.将《条例》宣传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政务公开及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
二是狠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
1.抓学习宣传。我们一方面与县委宣传部联系,把《条例》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与县委党校联系,把《条例》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课程之一。县政务中心主任朱建平先后2次在县委党校科干班宣讲《条例》。此外,我们还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开展了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阳光政务版块中全文公布《条例》。
2.抓贯彻实施。一方面,我们先后组织了76个县直单位和39个乡镇更新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指南,编制了桃源县公共服务基本信息统计表;另一方面,我们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开辟了党务政务专栏。我们将目录和指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十三大类民生信息。特别是加大了对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重大决策部署;对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信息;对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利、电力设施改造、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及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力度,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们还在县电视台开辟了《阳光政务》版块,将各部门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收费标准、承诺时限予以公开。全年县政府办编印政府公报6期3000余册,全部免费发放到乡镇、部门和村(居)。县审改办牵头对县本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并以县政府3号令公布。此外,还组织43个行政许可审批和公用企事业单位编制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网上服务信息达320多项,实现政务专网在线办理,将全县223项行政许可、1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87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按35项要素高标准编印成册,摆放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花源宾馆供群众查阅,并在桃源政府网站上公布,既方便了群众监督,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建立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
1.印发了成员单位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全年先后召开工作例会3次,确保了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2.印发了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相关责任单位,并在县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公开发布。
3.印发了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年度报告、受理举报制度的通知。
4、制定机关单位优化服务实施方案。从清理审批项目、集中审批职能、实施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精简服务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完善服务窗口、落实代办制度、推行网上办公、启动电子监察、整顿收费项目、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桃源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0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00条。县委、县政府利用各种会议宣传部署、发文督办,要求发布政府信息的相关单位及时主动采取公开墙、会议、文件、局域网、政府网、图书、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桃源县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2件。其中当面申请52件,传真申请20件,电子邮件申请70件,网上申请150件,信函申请40件。从申请的内容看,大约50%是涉及行政许可审批类信息,30%是涉及服务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类信息。在已经答复的33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20件,占总数的97%,主要涉及文化教育卫生政策等信息。如山西省公民依申请公开我县“义哥牛肉”质量监督信息,桃花源镇一村民依申请公开桃源水电站建设的立项批复文件及办理批复的相关依据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定点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文件等信息,我们都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衔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否决公开答复10件,主要是申请内容不明确。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不知晓依申请公开获得政府信息渠道。随着《条例》的广泛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优质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将呈良性发展态势。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56000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2000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000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500人次、网上咨询30500人次。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10000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桃源政府网站、桃源财政网、桃源人事人才网、桃源教育信息网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发生一起针对县安监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黄某在某企业上班一段时间后生病,认为自己患的是职业病,无诊断结论情况下要求安监部门出示诊断报告;并要求公开某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及每天相关原材料的用量。安监部门多次回复,当事人不满意。本县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县政务中心,76个相关部门和39个乡镇分别由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014年,我县对公民、法人提请的依申请公开未收费,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约20万元,用于《条例》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等方面支出。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14年,我们把县政务中心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陈地”。一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服务县域经济,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各种收费进一步规范,基本实现了“阳光执收”,非税收入在政务中心大厅电脑开票、银行代收,对涉及基本建设领域的19项行政事业收费实行打捆收费;三是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在政务公开的大面上,我们狠抓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并将全县39个乡镇的机构设置职能、人员分工、农民负担、惠农补贴标准、优抚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宅基地规划等,443个村(居)委会各项制度,惠农补贴落实情况在公开栏公开和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得到了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全县39个乡镇政务中心均已挂牌运行,其中32个乡镇建成大厅式政务中心。站所进驻政务中心办公,基本达到了便民、利民、阳光的效果。县法制办在宣传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中大胆有力,将所有执法单位的责任追究重新进行了规范审定,督导检查效果很好。在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医务公开、厂务公开、局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面,我县明确了示范点,制定了高标准的工作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个别领导认识有待提高。由于认识不足,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二是经费投入不足。2015年,我们将继续争取领导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建设,普及公开层面,不留死角;普及乡镇政务中心村级代办点建设,不留空白;按照“两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通过对县政务大厅窗口进驻部门进行调整,打造以县政务中心为主要平台的便民、公开、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附件
2014年度桃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00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000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8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3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2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5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3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3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332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3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3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2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1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1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1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
桃源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