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桃源县热市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热市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热市镇政府网站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736-655531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截至2015年底,热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热市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钟云任组长,镇长刘仕国任副组长 钟伟、张元新、龚继永、杨昌武、乐文明、吴蔚、杜胜勇、马志元担任成员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了《热市镇党委会议规则》、《热市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热市镇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热市镇信息公开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热市镇2015年 加大了政务公开范围,深化了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热市镇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热市镇外网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5年截止目前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45条。
(二)公开平台
1 、政府网站。我镇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镇政府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按乡镇概括、本地动态、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民政优抚、计生服务、劳动保障、城管创建、乡镇风采等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目录,通过专门的页面,将分散在网站各频道中的政府信息集成在一起,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2 、公示公开栏
热市镇充分利用 公示公开栏等,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热市镇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8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132次,当面咨询158次,网上咨询0次。本地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热市镇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党委书记 钟云任组长,刘仕国任副组长,钟伟、张元新、龚继永、杨昌武、乐文明、吴蔚、杜胜勇、马志元、肖迪文担任成员,肖迪文 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财政预算为3万元,实际支出为3万元;
(三)热市镇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务公开无收费情形。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止目前,在我镇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5年,热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2016年我镇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乡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强化公开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力求信息内容“丰富实用”,公开平台“形式多样”。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公开栏、公示栏、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