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观音寺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和观音寺镇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观音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6960001。
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观音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观音寺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截至2018年底,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镇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张耿为组长,丁丽华、钟长兵、余乐喜、张彪、燕龙飞、杨琳霖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各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结合《条例》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的重点要求,及本镇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规划,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如下几项:1、机构职能人事任免。2、政策及规范性文件。3、规划计划报告动态。4、行政许可采购收费。5、重大项目惠民实事。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7、统筹城乡事业发展。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9、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的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形式更加丰富。严格按照《条例》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民政、财政、脱贫攻坚等专项信息公示栏,使群众及时了解我镇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在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下,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加强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同时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接受居民咨询463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228次,当面咨询235次。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6977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文件、公示公告、基层党建、政府报告、公开报告、财政信息、党政机构、人事任免、规划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支出情况(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两名,无额外工资性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需要的支出,均由相关责任单位从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本镇全年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申诉案件,相关费用支出额为零。
(四)本镇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咨询、申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
其他相关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情况良好,办事更加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继续推动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政府信息定期公开。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尽管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部门对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在工作中存在应付主义现象,导致信息公开面不广、量不大,信息公开的内容普遍比较单一。
(三)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单位没有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时效性上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2019年,我镇将继续认真实施《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出发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模式,构建网络公开体系,发挥其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内容,保证页面质量。
(三)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形成良好政务公开氛围。促使人民群众更好的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2018年度桃源县观音寺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单位负责人:张耿审核人:王俐填报人:黄丽波
联系方式:6960001 填报日期: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