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和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736-662376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8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截至2018年底,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主要领导任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刘亚敏任组长,工会主席刘徐君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计划,修订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健全了内部激励制度、外部监督制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一是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做到常年公开与定期和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且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随时更新。组织人员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在局机关走廊设置宣传栏,将干部职责分工、内设机构职能、党务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员情况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我们还采用文件、会议、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形式将有关政务党务予以公布。凡涉及人事工作的,在局班子和股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公开,各业务股室还将办事所需的资料及流程等公示在网上,方便办事群众。四是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1.公开通知公告信息。2018年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5条。
2.公开工作动态信息。2018年公开工作动态信息47条。
3.公开规划计划信息。2018年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
4.公开业务栏目信息。2018年公开业务信息2条。
5.公开政策文件信息。2018年公开政策文件信息1条,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接受居民咨询8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4次,咨询电话接听39次,当面咨询18次,网上咨询6次。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47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动态、工作动态、办事流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公开意识有待提高;网站建设有待完善;公开形式有待创新。在2019年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增添举措,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力争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将各类政策、信息分享给群众,及时解答疑问。
(二)纳入年度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各股室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网站维护。积极与县电子政务办联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增加公开栏目,完善网站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2018年度桃源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桃源县国资与城投管理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61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1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它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告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刘亚敏 审核人:全珂 填报人:张苗
联系电话:6623768 填报日期: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