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概况
根据要求,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9年底,桃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各方面开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利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提升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订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机制,按要求编制了环保局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环保工作的现状、办事议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树立环保新形象,营造一个人人都来关心和支持环保工作的氛围,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了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有关责任与制度。
3、丰富公开内容,内容更新及时。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及时性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环境信息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及频率。
4、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环境信息。二是在宣传栏显著位置公开工作职责、环保网格化信息及办事流程。三是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通报环境质量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单位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途径
①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专网。
②公共查阅点。本单位设置1个文件查阅点。
③县长热线。全年县长热线群众来电处理率达到100%。
④其他途径。如现场公示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等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居民咨询1次,咨询电话接听4次,当面咨询1次,网上咨询0次。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务公开、政务动态、政务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对提供政府信息复印、邮寄等服务均未收费。
(七)其他相关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股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领导审,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股室人员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发布量少等问题。为此,我局拟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积极探索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监督管理机制科学化、规范化。
2、公开的形式和效果上还需改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同时群众的参与度还不够。2020年要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创新,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信息及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3 | -4 | 6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5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8 | -46 | 22 | |
行政强制 | 1 | +1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50760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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