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夷望溪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和夷望溪镇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夷望溪镇办公室,电话:0736—672000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9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夷望溪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夷望溪镇电子阅览室、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截至2019年底,夷望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刘玉欣为组长、何昂聘为副组长、李玲、周晨、黄露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三是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镇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到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登记,编制职权目录并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2件,其中当面申请142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在已经答复的14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102件,占总数的72%,主要涉及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40件,占总数的28%,主要涉及财政、计划总结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共接受村民咨询27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2次,咨询电话接听80次,当面咨询180次。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45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本地动态、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乡镇风采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本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一名,无额外工资性支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需要的支出,均由相关责任单位从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3、本镇全年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申诉案件,相关费用支出额为零。
4、本镇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咨询、申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情况良好、办事更加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继续推动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建设。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政府信息定期公开。三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提出的申请,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有效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
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社区)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38 | 38 | 38 | |
规范性文件 | 64 | 64 | 6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2 | 14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2 | 10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0 | 4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