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龙潭镇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政府网站和龙潭镇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龙潭镇党政办公室,电话:0736-6955111。
一、总体情况
1.根据《条例》要求,龙潭镇2019年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改善龙潭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申请受理点的办公条件。截至2019年底,龙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人员配齐到位,职责分工明确,为有效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政务公开监督成员落实责任监督到位,监督考核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镇长举报电话、财务监督信箱记录、回复由专人负责,务必做到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并进行定期检查。
3.加大投入,“硬件”“软件”两手抓。在镇政府办公楼张贴《龙潭镇党委政务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站所负责人等信息和联系电话等内容,2019年投入资金3万余元完善机关、站所干部工作去向告知栏,在政府门口设立公开栏,定期公开党务政务公告通知及财政收支情况和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同步上传更新龙潭镇人民政府网的公开信息,要求督促各村(居)充分利用广播、横幅、会议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加大对村务的公开力度。
4.规范便民服务中心运作。龙潭镇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各项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布张贴上墙,规范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2019年龙潭镇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同时加强对各村居的指导巡查,在全镇便民中心营造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的软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3 | 3 | 3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待提升。改进措施: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意识,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技能,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想方设法投入资金进一步完善服务中心服务环境,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