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0 13:05 来源: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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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医疗保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医疗保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医疗保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736-6630103。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19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各1名,设立了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截至2019年底,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党组成员于业专为组长,王晖为副组长,其他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张勇、李强任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1.落实责任,顺利推进。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股室按各自职责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检组长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定了工作计划及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突出重点,动态公示。医疗保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城乡居民参保政策、窗口服务、异地就医结算、健康扶贫“一站式”等进行信息公开。所有公示的信息都定期进行更新,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进行调整。

3.改进方式,讲求实效。公布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咨询联系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此外,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于信息公开的建议,吸收好的建议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2.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二、主动公开医疗保障信息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28日,通过服务窗口或公示栏公开医疗保障信息15条,主要是窗口服务指南。政务服务2条其中特殊病种门诊工作1条、协议医疗机构准入1条。

1.内容不断深化。严格按照《2019年桃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了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2.渠道不断拓展。按照便利、实用和有效的原则,依托桃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广泛向群众宣传医疗保障政策。

三、收到和处理医疗保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开展了《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等系列工作,但同时存在干部群众对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具体程序、方式了解不够,造成对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片面理解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7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得闲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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