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1 06:10 来源:桃源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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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桃源县森林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网站和桃源县森林公安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桃源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6630119。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2019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为民、便民、亲民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警务公开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丰富警务公开形式,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密切警民关系,为此,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局二层骨干、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工作专干。我局就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务会议上进行了研究部署,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了本单位财政预算。为确保政府信息能全面、依法、及时的上网公开,我局从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入手,狠抓负责民警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本单位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工作动态33条,通知公告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局门户网站设有信息公开专栏,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单位概况、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业务栏目、专项资金、司法公正常德行12个版块,及时对政策法规、业务工作、部门财务预决算信息、收支情况、业务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公示。网站设有政民互动版块,包括便民查询、咨询投诉、调查征集3个版块。机关建立了政务、党务、财务公开专栏,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森林法律法规和本局重要政策文件、森林防火相关信息等内容,并设有咨询投诉电话和举报箱。

3、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受理及时,无延误。及时更新、发布了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全面应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所有非涉密项目和业务办理均按要求在系统中运行。2019年,我局积极回应社会期盼关切、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舆情,明确了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分别在湖南红网、常德论坛、桃源论坛等主流媒体定期浏览、关注相关帖文并及时进行回复,做好本单位网站的领导信箱来信管理,完成好市长热线的交办件,全年接待来信来访15件次,办结15件次,办结率100%,未造成不良影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1次,其中电话咨询15次,当面咨询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额保障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动态上传还不够及时。针对存在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充实完善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森林公安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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