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0 14:10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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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县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告全文在桃源县政府门户网和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文昌东路006号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三楼,邮编:415700,电话:0736-6623300,电子邮箱:348848220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条例》为主线,以服务全县大局为中心,以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改革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规范公开内容。

我局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拓展公开领域。

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桃源县政府门户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发布政策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工作动态、消费警示等信息。充分利用我局在县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检信息、政策法规、通告公告、工作文件、图片新闻、投诉举报方式等,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7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48条、行政处罚信息440条、抽检信息971条、其他类信息58条。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我局在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着眼难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工作。

1.强化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在政府网站上及时解读政策文件,对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及时转载。

2.加强回应关切,主动回应热点、群众来信和网络问政。为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为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加强舆情回应,按照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处置并公开答复群众关切热点问题。2019年,我局回复红网网民留言9件,处理 12345县长热线平台工单51件。

3.着力推进投诉举报热线整合。2019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监12331、价格监督12358及知识产权12330投诉举报热线“五线合一”,促进投诉举报便利化、高效化,全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425件,对群众关切全部及时进行了回复。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地本单位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及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目前已撤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为公众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公开尺度掌握难度较大,有些信息是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只能部分公开,对应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主动公开方面还应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政策解读工作薄弱。政策解读专业性不强、数量不多,回应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2020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把好办理时效关和内容审核关;三是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能力。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附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0

 +84

 8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1

 +219

 440

行政强制

 15

0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66.29万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1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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